网站首页  |  政务公开  |  高层之声  |  工作要闻  |  队伍建设  |  戒毒工作  |  政策法规  |  通知公告  |  理论研究  |  搜索
 
 
现在位置:云南戒毒 >> 工作要闻 >> 内容阅读
关于组织开展云南省戒毒管理局2020年招录公务员(人民警察)体检工作的通知
信息来源:云南戒毒   发布时间:2020年10月19日 12:56:09   分享按钮

  各位考生:

  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,现将云南省戒毒管理局2020年招录公务员(人民警察)体检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体检时间

  2020年10月22日(星期四)上午8:00。

  二、体检地点

 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(原红会医院),地址:青年路176号。

  三、有关要求

  (一)请考生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、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,自备黑色碳素笔,准备500元左右的体检费用,并于体检当日8:00点前到达红会医院医技楼20楼报告厅集中,未按时到的考生,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(二)体检前三日请勿饮酒、熬夜、剧烈运动,注意休息和饮食;体检前一日晚上12点后,请禁食(包括喝水);体检当日建议着穿脱方便的服装、鞋袜。

  (三)考生应当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,对于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,一经发现,一律严肃处理并取消资格。

  四、疫情防控

  体检当日,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,与他人保持社交距离,出示“云南健康码”,配合进行体温测量,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入体检指定区域。

  (一)“云南健康码”为绿码的人员,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<37.3℃),可正常参加体检。

  (二)“云南健康码”为黄码的人员,须提供体检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,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<37.3℃),方可参加体检。

  (三)“云南健康码”为红码的人员,须提供有效的解除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、体检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,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<37.3℃),方可参加体检。

  (四)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,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、体检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,现场测量体温正常(<37.3℃),方可参加体检。

 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

  2020年10月19日
 

 
 
中央政府网站 省级政府网站
中国政府网 中国长安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普法网 中国禁毒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司法行政网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
各级政府网站 相关单位网站
昆明市人民政府 西山区政府网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、北京市戒毒管理局 广东省戒毒管理局 四川戒毒 云南监狱网
   
Copyright @ 2017 云南戒毒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. 技术支持:云南法治网
滇ICP备17010879号-3 公网安备 53011202000486号 网站标识码:5300000074
云南省戒毒管理局联系电话:0871-64189125